便民门诊就诊须知
2024-06-24 14:20医保办(收费室)
便民门诊就诊须知
①先挂号再就诊,实名就诊。
②便民门诊提供:复诊开药(普通口服和外用药)、开常规检验检查单。便民门诊不提供:看病、看报告、写病历、请假条、医学证明文书、特殊药品、特殊检查、入院证等。
③如有开药、检查、检验申请单需求,需带上3个月内相关专科病历、报告等医疗文书,原则上药品处方不超过2周,且不能为多人代开。便民门诊不开具:注射类、精神类药品、抗菌类药品、生物制品、激素类药品、抗肿瘤药品、抗排异、抢救类药品、不开行政部门规定药品等特殊药品,不开非常规取材检验申请单,不开大型设备、专科检查申请单。
④便民门诊不接待儿童及孕妇。
⑤不符合上述条件及超时限原方案药品、检查,请到相关专业科室就诊。
⑥开诊时间:08:00-12:00,14:00-17:00,节假日以医院公告为准。
⑦挂号费:1元/次,仅当日有效,过时作废。